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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之差成罪犯——切莫贪图小便宜
漂亮文静的高中生李小倩与一同学乘兴逛街,中途路经一冷饮店,两人便进去小坐,喝一杯饮料解渴。正在李小倩喝饮料期间,有人呼她,于是她到柜台前回电话,突然,她发现柜台上有一部手机,而柜台前又没有人,似乎是有人遗忘在那里的,李小倩犹豫片刻便把手机拿起来放在自己带的一个包里、过了一会儿,柜台经理回来,发现手机不见了,便大声问在座的客人,是哪一位好心的客人帮我保管了一下手机?并解释说这手机不是遗失的,而是他刚才有事离开片刻而暂时放在那儿的,如有谁拾到请交还,并致以谢意。假如,这时李小倩同学拿出手机交还失主,并解释一番,也就皆大欢喜,但是她一念之差没有交出手机。这时柜台经理灵机一动,拨打了自己的手机号码,这下李小倩包里的手机响了,她也就再也辩解不清了。
最终李小债同学因拾得他人遗忘物,拒不交还,而以盗窃罪的罪名被提交人民法院审理。李小倩同学一念之差,就在一个“利”字的诱惑下栽了筋斗,令人可惜可叹。
(因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文中少年犯罪嫌疑人均使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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