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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欲型青少年犯罪

物欲型青少年犯罪
  一、特点、成因分析:
近几年来,物欲型青少年犯罪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从主体结构上看,由原来的重新犯罪的居多向初犯、偶犯居多的趋势发展。初犯是指初次犯罪的,偶犯是指处于偶然的动机、起因而实施犯罪的。两者的共同点是刚刚踏上犯罪道路,主观恶性不深,过去一般认为少年走上犯罪道路是恶习难改的双差生,或流于社会的恶劣少年。从事物欲犯罪的大多是累犯、惯犯。但最近几年的犯罪情况表明,物欲型犯罪者,初犯、偶犯所占的比例较大。如1988年上海市抓获的物欲型犯罪的少年中,初犯占80.1%,其中大案作案者初犯占77.5%。又如在河南省两个少管所的未成年抢劫犯的调查中发现,98.1%的属于初犯或偶犯。累犯、惯犯还不到调查全员的2%。可以说,初犯、偶犯越来越多,已成为目前物欲型青少年犯罪的一大趋势。
 (二)从实施犯罪种类的特点看,物欲型青少年犯罪分子在实施物欲型犯罪的同时,兼有多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增多。在50年代初期,旧中国留下一个空摊子,一八月人为生活所迫,为求温饱而实施盗窃、诈骗等物欲型犯罪。60年代初,由于三年自然灾害和某些人为地原因,也使极少数人为果腹而实施物欲型犯罪。80年代起,随着我们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相应地为求温饱而实施物欲型犯罪的青少年越来越少。物欲型青少年犯罪开始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有的在进行盗窃、行节等物欲型犯罪的同时,又实施赌博、卖淫、嫖娼等犯罪活动。据某监狱对570名物欲型犯罪分子的调查发现,兼有两种罪行的为275人,占总数的48.2%。据前几年的犯罪状况看,这种交叉又呈现出以下几种形态:1、盗窃罪与强奸(流氓)罪的交叉。盗窃犯特别是一些惯窃分子,欧很大一部分人兼有性犯罪或流氓恶习。他们在盗窃得手,财产欲望得到满足后便会产生非统寻常的性要求,以填补其极端空虚的心灵,有的盗窃犯罪分子抱着"享受一天是一天","宁在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腐朽信条,大肆进行强奸或者流氓活动。2、抢劫罪与强奸、流氓罪的交叉。由于抢劫者总是直接面对受害人,而且大多是在偏僻的地方实施,因而当被害人是缺乏防卫能力的单身妇女时,往往容易遭到强奸。3、诈骗罪与流氓罪的交叉。主要表现为以流氓手段大家诈骗的目的。实践中,很多女流氓分子到处引诱他人与己发生性关系,骗取高档物品和巨额先进,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表现为通过诈骗活动获得大量金钱物质,然后以之作为流氓淫乱的资本。4、敲诈罪与流氓罪的交叉。表现为有的流氓团伙利用团伙内的女流氓分子,在公共场所勾引外地采购员、经商人员或其他携带贵重财物的人员,搭上手后以发生性行为为诱饵,将其骗到偏僻处,由事先埋伏的男流氓子出面进行敲诈。总之,在实施物欲型犯罪的同时,又伴以其他犯罪活动在实践中已相当普遍。
  (三)从犯罪侵害的对象看,物欲型青少年犯罪分子已由原来的侵犯私人日常用品向主要侵犯私人归总物品和国家财产方面转化。过去,犯罪目的的温饱性决定了犯罪分子把侵害对象主要放在日常生产用品深。近几年来,物欲型犯罪的目的发生了很大变化,侵犯私人财产的目标除了现金外,主要是金银、收拾和外币。食品和衣物已不在眼中,原来很少成为侵犯对象的工业原材料和国家财物也成为物欲型犯罪侵害的重要对象。随着效率意识的不断强化及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时,也开始考虑单位时间里的"收入"问题。他们发现侵犯私人财产和侵犯国家财产一样要冒被抓获,被判刑的危险,但侵犯私人财产所得要比侵犯国家财产小的多,侵犯一般生活用品比获取贵重物品要费时得多。所以,他们开始把注意力由邻居、熟人的家庭转向商店个仓库、工厂、机关、示威由注重生活用品专项金银首饰等高档商品。实践中,由于刚刚发展起来的乡镇企业原材料紧缺的状况,致使少数企业在收购货物时不问货的来源,这一顶为犯罪分子提供了一条易于销赃的途径。此外,又由于个单位防范措施上的漏洞,导致了侵犯国家财物的案件频频发生。这已成为目前物欲型青少年犯罪的一大特点。
   
物欲型青少年犯罪出现以上特征,我们认为是和当亲的社会、经济变革所带来的副效应紧紧相关的。具体说,导致这些特征的出现有以下因素:
    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的负效应是物欲型青少年犯罪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原因。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对传统的社会准则的振荡是前所未有的,其冲击已波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历来以"重义轻利"、"视金钱如粪土"作为自身行为准则的文化人如今纷下海"经商,说明的经济的转轨已带来了观念的更新,传统价值规范的解体。现今,在一些人的心理,求财已成为一切活动的中心,谋取金钱、讲究实惠已成为生活奋斗的目标,传统的"大公无私"个追求精神财富等价值观点已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以财产的多少衡量人们自身价值和社会地位,商品拜物教、金钱拜物教 已在一些地区和一些人中泛滥。对他们来说,取得财产不仅仅是为了满足正常的生活需要而已,陈给证明自身价值和自我荣耀的手段 。这一切对世界观、价值观尚未成熟的青少年来说,不能不说是异常严峻的考验。如果青少年能收到良好的家庭导向,面临科学二健康的教育环境,就可以增强自身的免疫力,抵御商品经济中的负向刺激。反之,则已受到污染而走向无余性违法犯罪的道路。实践中,在市场经济冲击波的影响下,有的学校吧放射改称了工厂,有的在学校内开设小卖部、小吃店、咖啡屋,教师其教经商或教、商双管齐下,甚至在课堂上推销商品等等。这些都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青少年对金钱的欲望和向往,这种心态如的不到及时调整,便会形成很不良的心理定势,很多青少年就是在这种主客观哟9尿素的影响下,走上了无余性犯罪道路的。可以说,市场经济发展所带来的价值观念的变化,对物质利益的过分追求,是物欲型青少年犯罪向深纵方向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讲求实惠、谋求一思潮的泛滥是物欲型青少年犯罪恶化的又一打原因。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极大地改变了我国的社会经济结构,但市场经济本身所拥有的讲求效率、追求实惠的特殊性在一些人的心理中产生了共鸣,尤其是在当前物价上涨、通货膨胀、拟脑倒挂、分配不公的时期,促使一些假定教育的价值趋向发生了变化,传统的"学而优则仕"的思想观念渐渐地被金钱观所取代,实惠思潮逐渐抬头。在一些学生和家长的眼里,按部就班死读书既浪费时间,又不实惠,于是,弃学经商的队伍越来越庞大,一些农村的少年在"读书无用论"思潮的冲击下辍学进城,跑买卖,当民工。在急于挣钱心理的驱使下,盲目进程,把城市的一切想得十分美好,然而,当他们饱尝就业、挣钱的艰辛,为解决衣、事、住行而苦恼的时候,便茫然不知所措,很多陈因此铤而走险,走深物欲型犯罪的道路。因此,导致了近几年来物欲型犯罪中初犯和偶犯比率的增加。
 (三)主观意志不鉴定是促使很多青少年走上物欲型犯罪道路的内在因素。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在讲实惠、讲金钱的浪费免检,如果自身能拥有良好、健康的心理机制和道德晚年,就会低于各种不良思潮的影响和冲击。事实上,物欲型青少年犯大部分都表现出较低层次的物质享受欲和扭曲的思想、价值、道德、法制观念。当这样意识和观念在他们头脑里居于主导地位时,犯罪的发生,就成为不可避免的事情。
二、物欲型犯罪分子的心理特征及对物欲型犯罪分子的改造:
    心理特征是指个体在旗帜和性格等方面的特征。从旗帜的角度看,物欲型犯罪分子多属于粘液质类型。因为这类旗帜类型的人神经系统的特点是"强而平衡,但转换不灵活"。其行为和情感方面的特征是感情深沉而稳定,心境平稳,遇事冷静,心理活动不易外路,不会过分地激动。实施物欲型犯罪所需行为上的"细致"和"审慎",犯罪亲的反复思考,行为时的谨慎小心,平时希望注意他人财物,犯罪心态不外路等特点都能在粘液质的旗帜特征中找到。从性格的角度看,设中性犯罪分子意志薄弱,不能空气自身强烈的物质占有欲。其情绪变化较深沉,心理活动外部显现较少及难以捉摸其情绪变化,会给人一种老练而成熟的感觉。
对物欲型犯罪分子的改造就是劳动改造机关根据物欲型青少年犯罪分子的特点,以劳动为手段,对这种犯罪分子所实施的一种改造活动。我们认为对物欲型青少年犯罪分子的改造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矫正畸形心理结构,确定新的动力定型。设中性犯罪分子一般都是扭曲的心理作用的结果,这种犯罪分子往往表现出对物的强烈的占有欲和对物的极大地的爱好,我们认为,改造物欲型犯罪分子的首要任务,应该放在对他们的这种变态心理的校正上。通过管理、学习和劳动等环节,用强制压迫、启发、疏导等方面加已矫治,促使其畸形心理结构朝着正常方向积极转化,确定新的心理定势,这是把这类犯罪分子改造成正常人的基础和关键。要达到这一目标,应对这类犯罪分子加强社会主义导致和人生观的教育,帮助他们明确是非、善与恶、荣与辱的界限。另一方面,应通过教育的、行政的的方法,不断改变物欲型犯罪分子的需求结构,使他们树立良好的需求机制。
 (二)实行分类管理和个别教育相结合的劳动改造制度。分类管理就是根据不同的犯罪类型以及同一犯罪类型中对具有不同犯罪史的罪犯进行专门的教育,以大家对罪犯矫正的根本目的。在对物欲型犯罪分子的改造过程中,可以根据犯罪分子的不同情况,把初犯、偶犯、类分和惯犯分别管理,分别教育。根据这四种犯人的具体情况,编成若干小组,在管理制度上分别对待,同时,优化改造环境,由干净直接关系,搞好队列训练,增强他们的自我空气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渐渐地把他们引到正路上来。与此同时,还必须加强对罪犯的个别教育,虽然四种类型的犯罪分子具有某些相同的心理特征和心理活动规律,但每个罪犯的犯罪经理和北京以及心理结构又往往不相同,这就爱国在过程中贯彻个别教育的方针,对个别恶习较深、不思悔改的犯罪分子要加强改造力度,对悲观失望,丧失信心的罪犯要个别谈心,帮助其树立改造的信心,一步一步把他们拉向正规。
(三)对物欲型犯罪分子要注重。根据物欲型犯罪分子贪图享受,好逸恶劳的心理特点,对他们首先要注重劳动意识的教育,使他们明确劳动的目的、意义,明白劳动光荣,不劳而获是可耻的,从而激发其热爱劳动、奋发向上的倾向性。其次,要安排一定的劳动任务,开始时可以根据这类罪犯的爱好,安排他们喜欢作的事,其劳动强度可以是昂多余其他青少年罪犯,促使他们在劳动中形成心理定势,逐渐养成劳动习惯。为了激发其劳动热情,使其从劳动成果众人拾劳动的意义,重新认识自己的人身价值,可以根据其劳动成果,适量发给工资。第三,加强劳动机能的培训,一方面,可以根据他们在劳改期间的工种进行机能培训,另一方面,还可以在刑满释放以前集中一段时间进行专门训练,帮助他们掌握一定的谋生技能,使他们回归社会后内有谋生手段,避免无事可作又重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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