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希望工程全国监察委员会
希望工程全国监察委员会是对希望工程基金管理和实施工作进行监督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社会监督组织,成立于1994年12月28日。其宗旨是:监督希望工程的实施管理,维护广大捐款人和受助学生的权益,促进希望工程健康发展。它的成立使希 望工程的社会监督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希望工程全国监察委员会由希望工程实施机构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机构、新闻单位、社会有关方面人士及捐赠团体和个人的代表组成。全国青联负责人姜大明任主任委员,审计署行政事业司副司长倪元卫、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副司长傅国亮、团中央希望工程监察组组长张银喜任副主任委员。委员会由全国青联、新华社、人民日报社、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基会、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天达律师事务所、香港工会联合会(捐款单位代表)、北京西苑饭店(捐款单位代表)以及捐款人代表组成。
希望工程全国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是:对全国和地方希望工程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实施监督;对希望工程实施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打击和制止一切损害希望工程声誉的行为,促进和保护希望工程健康发展。
为了有效地行使对希望工程的监督权利,委员会建立监察巡视员制度。迄今,巡视员已经对25个省(自治区)的81个地(市)、136个县(旗)的希望工程基金管理和 实施工作进行了巡视检查,有效地推动了希望工程的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