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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安机关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纪实

 
 

   “您最害怕孩子发生什么事?”恐怕绝大多数家长的答案是一致的:怕孩子学坏,怕孩子被车碰着,怕被坏人打上主意……
    每逢学校上学、放学,校门口焦急的家长、无奈的老师、不耐烦的孩子成为各城市一大景观。一家只有一个孩子,谁也不敢大意。可以说,如果青少年的人身安全有了保障,受益的将是每个家庭,是全社会。
    青少年特别是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较为薄弱的群体。据部分城市调查,约有15%的在校学生受到抢劫、敲诈勒索等各种不法侵害,只有40%的学生知道如何报警。
    另一个令人担忧的现象是,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全国去年未成年人犯罪率上升20%。有的青少年被家庭、学校推向社会,无人管教,由轻微违法逐渐滑向犯罪的深渊。
    如何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共同课题。国家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一系列法律的出台,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法律保障。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共青团中央联合公、检、法、司、文化、广电等九部门,从去年起在全国开展了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
    作为预防和打击犯罪的职能部门,全国公安机关对此高度重视。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各地公安机关积极建立以公安机关为主体,家庭、社会力量密切配合的帮教队伍。目前,全国共建立违法犯罪青少年帮教小组58万多个,帮教青少年109万人。公安部还联合其它部门连续开展了一系列学校治安综合整治和“扫黄打非”行动,净化校园与周边地区治安环境,及时处理各类治安问题。今年初,全国公安系统开展了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
    9月13日中午12时,记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采访了部分或独自或结群放学回家的小学生。民乐小学12岁的周丽说,如果遇到坏人我会大声向路人求助,想办法跑离现场,然后打电话2802326报警。学校还开了法制课,民警叔叔教会我们许多安全常识,体育课里还学习防护技巧。
    2802326是南宁市新城派出所辖区青少年维权中心的服务电话。正在电话旁值班的民警焦俊华告诉记者,电话24小时开通。过去学生被侵害后大多是由家长来报警,每天就有一两起,而现在都是学生自己来所或来电话报警,每周才一两起。
    记者在新城派出所辖区的几所学校门口看到,学校放学高峰时都有民警在马路旁疏导交通,在新民路青少年维权岗示范街上,许多家属院、单位门口均设立青少年维权分站。今年3月,红星小学两名学生放学途中遇到不法分子企图抢劫,老师拨通维权中心电话,不到五分钟民警就将不法分子擒获。现在,新民路一带的青少年被侵害案件下降了90%。
    首批获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的九个公安系统基层单位,均以“为国护才、为党育苗”为己任,不断改革、创新、服务,探索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打击青少年犯罪的新形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安分局积极拓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领域,把违法犯罪解决在萌芽阶段,解决在基层和家庭。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红卫路派出所向社会推出校前“三无”(无抢劫、无伤害、无滋扰)的治安承诺,承诺凡在学校200米范围内发生三类案件,民警接警后五分钟内赶到现场,当日依法立案查处,五日内办结。而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人民西路派出所辖区的学生们,人人手中有张印有安全防范常识和联系电话的警民联系卡。一名小学生去年10月在做饭发生火险时,用联系卡上的防火小常识成功地扑灭明火。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有希望则民族有希望。”保卫青年少年健康成长,是全社会每个部门、每个家庭、每位公民的义务和责任,公安机关更是任重道远,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将推向各警种、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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