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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朝阳市教委根据朝阳市双塔区检察院多年来深入学校进行法制教育,派员担任法制副校长,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经验决定:在朝阳市各中学聘请法制副校长,加强在校生的法制教育工作。辽宁省政法委也对这一做法表示肯定,并决定在即将召开的辽宁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经验交流会上,由双塔区检察院向大会介绍主动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经验。
双塔区检察院通过大量调研发现,14至16岁是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年龄段,于是他们把预防重点放在了这部分孩子身上。他们及时进入区内各所学校,分别担任起法制辅导员、法制副校长等,并主动与市教委、市教研中心、市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同志一块研究,商定利用中学政治课授课时间进行法制教育。
在教学实践中,检察官们广泛与学生接触。学生们反映,以往那种大报告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主讲人时间没少花、口舌没少费,但是学生们只是听听新鲜,用耳不用心。主讲人反复强调打击犯罪的重要性,学生感觉是敲山震虎、吓唬人,产生一种逆反心理。双塔区检察官尝试在教学方式上进行改革,实行检察官登讲台,逐班逐节上课,以案释法,层层递进。检察官的尝试收到良好效果,记者在座谈中听朝阳三中校长说,这种法制教育比那种大报告强,初一学生刚入中学大门就接受这种法制教育,对他们健康成长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朝阳六中女学生姜某说:“检察官像教师一样,站在讲台上为我们讲法制课,离我们近,同学们听得进,记得住。”某中学三年级学生潘某,经常背着家长、老师到游戏厅玩游戏,耽误了学习。通过法制教育课教育后改掉了坏习惯,毕业时考取了职业中专。潘的家长对检察官讲:“没有你们讲课教育,孩子不知会咋样呢!”
记者了解到,几年来双塔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讲法制课达800多个课时,听课人数达10万多人次。这一做法受到朝阳市、双塔区政法委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更令人欣喜的是,1994年下半年至今,朝阳市双塔区10所中学在校生无一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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