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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在五月三十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最高人民法院和各高级人民法院均已设立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全国共设立少年法庭二千五百余个,从事少年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七千五百余名,特邀人民陪审员九千余名。
据沈德咏介绍,自一九八四年上海市长宁区法院设立第一个少年法庭以来,中国已经创建了具有本国特色的少年审判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矫正工作。中国少年法庭以专门的审判组织形式和特殊的审理方法,通过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矫治、减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
据统计,一九九二年至今年四月,中国各级法院审结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共判处二十九万二千余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人数为二十二万四千余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百分之七十六点五;判处缓刑的六万余人,占百分之二十;判处免予刑事处分的五千一百余人;宣告无罪的三百二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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